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芦山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6年12月3日-2004年12月3日);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址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芦山县芦阳街道友谊路8号)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请提供以下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芦山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须贴上本人照片)、《芦山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1份、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1寸免冠近照2张;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1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且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考生如系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中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直接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本次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雅安人事考试网)。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5∶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对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面试成绩分数线为70分,70分以下的人员不予进入考察程序。
因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的,或联系电话有误、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由面试组织单位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符合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报考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符合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本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考核日程,有关事项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官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身防疫措施,并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若有违反者,可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报名和考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报名和考试,请各考生务必随时关注“雅安疾控”微信公众号,根据最新管控措施做好相应准备,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参加报名和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报名和资格复审。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3检(每天1检,3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五)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检测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六)在参加报名和考试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报名和考试前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报名和考试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参加报名和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无法参加报名和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十)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十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我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6521513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2:芦山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