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本次引进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资格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专业目录》,临床医师岗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必需是医学大类中临床医学类的专业型硕士,须同时具有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药师及中药师岗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必须是医学大类中药学类的药学硕士或中药学硕士,并有药师资格证。副主任医师需有相应专业的职称资格证。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娄底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引进计划及要求: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共24名(岗位及报考具体条件详见附表一)。
四、人才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人才引进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和拟聘人员名单统一在娄底市人社局网站和娄底市卫健委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娄底市卫健委网站上公布。因疫情防控急需,简化招聘考试程序,每个岗位只设面试环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程序:报考人员携带所需资料到娄底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报名。
3、报名材料
(1)《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
(5)其他相关材料:按《娄底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人才引进岗位及联系方式一览表》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属于娄底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
医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卫健、人社部门复核后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引才资格。
(三)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体检范围。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人社部门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员原则上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五、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面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考试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