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满足我区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56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人员管理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
2.招聘录取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如该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
3.招聘录取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天心区教育系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高中教师岗位:9名
岗位 类别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体育 |
心理 |
信息 |
合计 |
在职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9 |
毕业生 |
岗位 类别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心理 |
信息 |
合计 |
在职 |
7 |
7 |
7 |
1 |
1 |
1 |
1 |
1 |
1 |
2 |
4 |
1 |
3 |
5 |
73 |
毕业生 |
8 |
8 |
7 |
2 |
2 |
2 |
2 |
(二)初中教师岗位:73名
(三)小学教师岗位:274名
岗位 类别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体育 (篮球) |
体育 (足球) |
体育 (排球) |
美术 |
科学 |
心理 |
信息 |
特殊教育 |
合计 |
在职 |
48 |
28 |
5 |
9 |
11 |
2 |
2 |
2 |
9 |
9 |
6 |
7 |
4 |
274 |
毕业生 |
48 |
28 |
5 |
9 |
11 |
9 |
9 |
6 |
7 |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近三年毕业生(以下均简称“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资格复核前取得学历)。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在职人员: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有三年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与报考岗位学科学段一致的任教经历(不含实习任教经历)且2023年春季学期仍在与报考岗位学科学段一致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不含兼职人员;高中教师经历可用于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中学教师经历不可用于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注:截至2023年9月1日,仍在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优良,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3.年龄: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在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学历学位:
(1)毕业生类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要求第一学历所学专业须为特殊教育专业;如以研究生学历报考毕业生类岗位,则需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依此类推);中小学在职类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要求第一学历所学专业须为特殊教育专业)。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资格复核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凭有效期内的学信网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研究生、博士生如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如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5.教师资格证:应聘者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应与应聘学科一致(应聘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初级、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可以应聘小学科学教师工作岗位)。
6.普通话水平:应聘者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音乐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英语水平:应聘初级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CET六级成绩须在425分以上或达到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应聘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CET四级成绩须在425分以上或达到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因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聘程序为: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9:00—2月19日17:00,共四天(暂定,如有时间变动,见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2.报名网址:http://jszp.txzhijiao.com/
3.填报信息:
登录报名网址后,使用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好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电子件:
在职类:①近期一寸清晰的免冠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要求提供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④《教师资格证书》(如持有多张教师资格证书的,均需提供);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提供《外语水平等级证书》;⑦工作经历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使用附件2的模板;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任教经历方能认可。)
毕业生类:①近期一寸清晰的免冠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进行报名);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属2015年12月31日前入校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提供由所在大学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如暂不能提供,请到普通话报考所在省份的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网站上截图本人的普通话成绩);⑥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提供《外语水平等级证书》。
5.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在招聘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者或因个人原因报错岗位、资料上传不完整、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三)资格初审及准考证打印:
1.资格初审:我局的工作人员在考生报名期间将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于2023年2 月16日9:00至2月20日17: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或未在规定期内修正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计划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报名人数对招考计划数进行相应调整,将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指标调剂至报名人数较多或学校需求量大的岗位。
3.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依据提示进行准考证的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见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四)笔试
1.时间:待定,见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2.地点:见准考证。
3.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时量共计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5.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分数公布之日起3日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天心区教育局604室组织人事科,地点:天心区轻院路118号),按程序进行查分。
6.查分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10名的学科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3名小于等于10名的学科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于或小于3名的学科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分数相同,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公布,也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具体要求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试教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人员自动放弃时,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以下简称“试教”)
1.试教具体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于试教之前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告(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学科的试教还包括专业测试),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试教当天未按时参加者取消资格,且不再递补。试教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5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教师招聘的下一环节。
2.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3.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排序(下同)。
4.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也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七)体检
1.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见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通知。
2.体检工作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实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和其他事业单位入职要求的检测。体检和相关检测费用自理。
3.如应体检的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1.时间:待定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3.通过函调或实地走访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资料、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核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岗位条件),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复核时须对照报名条件审核有关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复核时如资料不符,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等情况,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联系电话和信息发布查询网址
联系电话:0731-81830083、81830084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1830105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监督审计室
信息发布查询网址:www.tianxin.gov.cn天心区公众信息网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1.如招聘岗位在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各环节后出现空缺,则将空缺岗位招聘计划数调剂到其他入围人数较多或学校需求量较大的岗位。
2.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3.实行诚信应聘。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天心区教师招聘诚信库,取消录取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天心区教师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此环节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将手写的放弃申明邮寄或送到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轻院路118号。邮箱:Txqrsk@163.com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不明短信、电话及培训广告宣传,谨防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本简章提供的信息发布查询网址(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通知为准。
5.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需服从天心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如不服从安排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岗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天心区教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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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