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岗位
机关聘用人员1名。
二、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濠江区户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2日之后);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濠江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濠机编办〔2021〕17号)和《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提高濠江区机关聘用人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薪酬及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汕濠府〔2021〕78号)执行,薪酬待遇标准每月人民币4550元,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劳动待遇,签订劳动合同,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至2022年12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人事行政股邮箱(hjrsxzg@126.com)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可在招聘公告附件下载,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3.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按要求内容认真填写的《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党史研究室(汕头市濠江区地方志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表格需附照片,并在本人承诺签名处亲笔签名后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人近期免冠二寸正面证件照电子版(底色不限,300万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毕业证、学位证(如果无学位证,可以不提交)等岗位要求的报名资料扫描件。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汇总、压缩成文件包以“报考单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考截止之日前(即2022年12月1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报考人员报名邮箱,报考人员应保持本人邮箱及通讯设备正常,因本人邮箱及通讯设备不正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二)发放准考证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通过邮箱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计而成。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笔试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3.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濠江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人事行政股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对入围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核对信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3.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比例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本次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岗位匹配情况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公告,不做单独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工作及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拟聘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濠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一)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
(一)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公告,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汕头市濠江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本市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市。报考人员应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
(五)若考生存在以下情形则不得参加考试: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②考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③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④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⑤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⑥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⑦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⑧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六)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在濠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54-8736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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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党史研究室(汕头市濠江区地方志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