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健研院是2022年3月2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属于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健研院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学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研发创新职能方面将主要围绕医学健康科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放射医学、输血医学、康复医学、重大疾病诊疗、医工结合等方面前瞻性、战略性、前沿性创新研究,并组织开展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和特色产业群建设等有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本次计划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2人,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2022年第三批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年龄要求具体请参照附件;
4.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研究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3.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曾被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专业技术岗1—高层次人才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2年12月5日至12月13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kxjs.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08:00至2022年12月20日16:00。应聘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将报考材料发至指定招聘邮箱(tih-zhaopin@ihcams.ac.cn),邮件主题为: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名称。应聘人员须提交报考材料如下:
(1)《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副高级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5)工作/研究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文章等。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中,有不适宜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应聘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健研院党政综合部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应聘人员提交报考材料后48小时内通过邮箱给予答复。对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明确告知原因。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过邮件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考核
考核将采取现场答辩形式举行。将提前通过邮件告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答辩大纲,并通过现场答辩形式考核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考核考官由健研院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核过程全程录音。
考核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体检未合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
考察由健研院组织实施。根据聘用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7.公示
经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卫生人才网和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健研院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经市科技局审核无误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专业技术岗2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2年12月5日至12月13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kxjs.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和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与缴费
健研院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岗位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9:00至12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14日9:00至12月21日17:00。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3.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由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交流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医学常识等部分等。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将视国家与天津市相关规定及具体疫情管控情况另行确定。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发布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按通知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将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形成的人员差额,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认为递补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过邮件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面试
面试试题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制,面试由健研院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面试全程录音。
报考人员应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防疫相关材料,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核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则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体检
5.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体检未合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
考察由健研院组织实施。根据聘用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7.公示
经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卫生人才网和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健研院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经市科技局审核无误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如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须对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将在招聘公告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
2.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2-68653656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监督电话:022-58832905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