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概况
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承担本市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监测工作;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2名工作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在入职报到时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的2020、2021、2022年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中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能否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即聘用后能否重新开具派往招聘单位的“报到证”),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自行确认,并在报名表备注栏自行承诺。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需于报到前取得;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较高的学科专业素养以及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月3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92年1月3日以后出生;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于2022年12月22日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whly.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www.tjtalents.com.cn)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7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8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9日17:00
4. 改报时间:2023年1月11日9:00至1月11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缴费,报名以完成缴费为准。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等有关事项通知在报名网站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公布成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结合笔试排名情况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资格复审时,考生需在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对个人填报全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按时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试题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命制。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参加结构化面谈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防疫相关材料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体检未合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征求原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聘用与备案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whly.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和公示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其他事项
1.如果因疫情防控等因素,出现需要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有关调整信息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方案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十、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办公室 022-81261500
2.监督电话: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022-83602693
3.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