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高要区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原服务的(村)社区所在的镇街事业单位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报考年龄为:招聘对象为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本次报名首日);招聘对象为社区工作者的,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本次报名首日)。
3.学历要求为:招聘对象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招聘对象为社区工作者的,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4.报考者应为现任的高要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且截至报名首日前一天累计服务期满3年(含)及以上,近3年年度民主评议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嫌疑尚未查清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民主评议为不称职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各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报考人员提交资料到各镇(街道)党建办,各镇(街道)安排工作人员收集并审核辖区内报考人员资料,由镇(街道)党(工)委择优推荐报名,并统一提交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8日至1月9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用;
(三)注意事项
1.报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需经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摘优推荐。
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证明(党组织成员需提供镇(街道)的任职文件或批复文件、居委会成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当选证),以及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推荐意见等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双面打印的《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套印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大1吋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贴准考证,要求与报名表为同版照片)。
2.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有效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须诚信考试,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报考后请密切留意网站通知及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为:公共服务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组织
面试由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成绩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体检、考察的,不作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作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和高要先锋微信公众号。
招聘政策咨询: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组织部组织三股,电话:0758-8392237;肇庆市高要区民政局基层股,电话0758-8369516。
报名咨询电话: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8-836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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