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近两年内(截止入职前)获得国家认证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七)考生需符合天津市关于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五、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至1月18日24时止,逾期不再接受考生报名(以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发送邮件进行考试报名,报名邮件地址为:rsc6950@vip.126.com,报名邮件的主题命名为“应届博士+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应聘”(未按要求注明主题的报名邮件恕不受理),邮件须包含《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考试报名表》(附件2)。
考生填写报名表,命名主题同邮件主题,报名表填写须详实、准确、完整,联系电话请留本人手机号码或常用固定电话。未按要求内容填报的,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查
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我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经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将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获得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安排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将采取个人陈述及问答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考察体检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100分)。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及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将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报部人事司备案。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后请及时查看报名的电子邮箱,查看资格审查信息。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三)请考生关注中心网站,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四)请考生严格遵守天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相关情况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2-27536950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增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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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报名表.doc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