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在编制和岗位限额内进行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拟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才4名。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详见《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html/tzgg/19700.html)查询。
三、招聘条件
以《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通告》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结束。
报名方式:本次紧缺岗位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提交材料根据《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通告》执行。收到报名材料我们将通过邮箱进行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于2023年4月14日前拨打咨询电话。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校(院)公开招聘紧缺岗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期的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资格初审结束后,将在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网站(http://www.wsdx.gov.cn/)对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中共文山州委党校办公楼三楼机关党委(2)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考试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后续各考录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届时,按照当地最新政策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分为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专业技能测试,第二阶段为学科知识讲授和现场答辩。所有考生不分专业,使用统一试卷。
1.专业技能测试。由校(院)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科研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时间和地点。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设在中共文山州委党校,考场地点详见考试指示牌。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2:30以后通过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网站查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在2023年4月27日下午2:30-5:30,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中共文山州委党校机关党委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2.学科知识讲授和现场答辩。由校(院)统一组织,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等方面。参加学科知识讲授和现场答辩人选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若最后一名学科知识讲授和现场答辩人选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学科知识讲授和现场答辩。学科知识讲授和现场答辩成绩当场公布。
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上午8:30—结束。地点设在中共文山州委党校,如有变化另行确定并通知。
3.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为各阶段成绩乘以占比之和。所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出现面试总成绩相同,以学科知识讲授和现场答辩成绩高者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若两项成绩均相同,需加试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加试的时间、地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公告。
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专业技能测试×40%)+(学科知识讲授和现场答辩×60%)。
学科知识讲授和现场答辩成绩计算公式为:(学科基础知识讲授×70%)+(现场答辩×30%)。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意向(拟聘)人选,由中共文山州委党校适时进行资格复审和组织体检,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口册、就业报到登记证、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校(院)机关党委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体检。体检人员由单位指定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及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通知要求参加审核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
3.考察。经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聘用考察对象,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考察工作。
(六)公示、递补和录用
通过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校(院)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通过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共文山州委党校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有关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将追究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六、郑重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若报考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未在发布计划的专业需求中,报考人员如认为所学专业与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单位提交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定。
(三)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四)本次紧缺岗位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通知》由校(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76-2135309
中共文山州委党校机关纪委:0876—2127963
咨询电话:
中共文山州委党校机关党委:0876-2623424
中共文山州委党校(文山行政学院、文山社会主义学院)云南老山干部学院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