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8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岗位要求等详见《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
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特殊要求的见岗位备注要求。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1987年1月12日至2005年1月11日期间出生),年龄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不能提供以上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特岗教师。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月11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cd.lss.gov.cn)和承德护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dni.cn/)面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
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8:30时至2月6日17:30时。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2022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
报名材料:(1)个人简历。(2)《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插入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附件2)。(3)本硕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各阶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4)硕士研究生报到证扫描件(5)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7)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学历。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报名邮箱:cdhlxyzrc@126.com
(三)现场资格审查
在面试之前,结合网络报名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考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选聘条件现场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问题答辩方式,考生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10分钟,综合提问3分钟。面试分值100分,面试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结束后统一公布,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此次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拟聘人员确定后,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工作时间、地点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官方网站,了解最新选聘工作安排。
(五)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双一流”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出具工作证明和社保证明);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研究生阶段在校期间取得校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累计分高者(根据档案中记载每个记1分,不分层次高低)。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聘用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六)考核、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复核合格后公示7个工作日。对复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复核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请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六、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要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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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