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87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创立初期组建的环境科学研究机构,是直属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紧紧围绕深圳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环境生态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科技支撑,为社会环境保护需求提供咨询服务。我院是深圳市高层次科技人员高度密集的科研单位之一。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拟招聘1名工作人员,无事业编制。正式录用后,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院同级别在编人员执行。具体岗位需求如下:
岗位: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研究
岗位职责: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相关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相关战略、规划、行动计划方案制定及前期研究;统筹开展生态环境相关跨领域、跨要素的中长期战略研究;开展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研究。
基本条件:环境规划与管理相关专业,研究方向以环境规划、环境经济和环境管理为主,具备相关管理或科研经验者优先。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逻辑思维清晰、文字功底优秀、谦虚好学、团结协作。
招聘人数:1人。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责任心;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项目业绩材料、曾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hszaes@meeb.sz.gov.cn邮箱。应聘人员的个人简历名称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最高学历+应聘岗位。
本轮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二)资格审核
即日起自报名截止日期,将不定期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和笔试
请应聘人员根据面试通知的具体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以及研究能力证明等材料参加面试。对面试通过的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笔试通知;对笔试通过的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录用通知。对未通过面试或笔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获得录用通知的应聘人员正式入职前须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签订合同
经审查符合岗位和专业条件者,体检合格的,在院内公示,公示结束后统一组织签订合同。身份证明、各类证书、业绩材料等造假者;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者,均不予录用。
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一街环保大院50号3栋
联系电话:0755-25986401
电子邮箱:ghszaes@meeb.sz.gov.cn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