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全国汉源户籍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和附件《汉源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
3.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非汉源户籍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7.汉源县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公);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汉源县富林镇滨湖大道二段212号(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
3.报名提供材料:
(1)附件2《汉源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需贴上本人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和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籍证明需提供原件)。
其中,考生如系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金);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中所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
对于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达到20:1及以上的岗位,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本次考核招聘不设置开考比列,对于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未达到20:1的岗位,则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因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的,或联系电话有误、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工作组织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及时间届时另行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有关工资、绩效政策确定受聘人员待遇。受聘人员在汉源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所报考岗位另有服务期限要求的,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官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4223057
监督电话:
汉源县纪委监察委:(0835)42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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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源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2.汉源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