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要求、条件
招聘计划:全县拟招聘动物防疫专员2人。
招聘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不良诚信记录;有较高的技术专长;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招聘条件:具有青冈县户籍,在县域内有房产且长期居住。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等专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等行业的兽医技术骨干。
2、从事动物防疫工作的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招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招聘程序
按下列程序进行:(1)发布招聘公告;(2)个人报名;(3)资格审核;(4)考试考核和体检;(5)公示;(6)确定人选;(7)签订服务协议。
三、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2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
报名地点:青冈县农业农村局二楼西侧大会室。联系人:李岩,李超,联系电话0455-3110006。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证明,有执业兽医师证(执业助理兽医师证)或乡村兽医证的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被录用者,需提供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有布病、结核检测阴性报告及心肺等健康体检报告(自费),方可上岗。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直接辞退。试用合格后,签定一年期《工作协议书》。聘用后,基本工资年薪3万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录用人员,按工作要求安排动物防疫专员岗位。
五、考试纪律
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及被认定违纪违规,由招聘领导考核小组对其进行处理,取消聘用特聘专员资格。
青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