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名额
驻矿包保员14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督促煤矿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市场经营秩序的各项决策部署。
2.督促煤矿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健全管理制度、保障资金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带班值守等各项工作。
3.负责指导煤矿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数据统计、信息填报、协调调度等工作,配合做好对煤矿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负责煤矿建设使用的“煤炭产销服务平台”的数据统计、运行监测预警及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任职条件
1.热爱煤矿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并能熟练运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
2.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遵守工作纪律,清正廉洁,服从组织安排,敢于同煤矿安全生产“三违”现象作斗争。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鄂托克前旗户籍并长期居住在鄂托克前旗人员优先录用。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煤炭类专业择优录取。
6.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存在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9)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依次开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公众号“鄂托克前旗发布”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月31日至2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2月4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发送《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至邮箱:811407891@qq.com进行报名;联系方式:0477—7636001。简历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四)加分设置
考生具备如下条件之一均可加分。
1.具有煤矿相关专业的加10分。
2.具有煤矿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证书的加5分,中级及以上证书的加10分。
(五)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进行简历筛选与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面试。应聘者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及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六)笔试
1.笔试内容:煤矿安全和相关综合知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须持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4.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将在“弘德人力”公众号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人员再次进行审核,从而进一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资格条件。
(八)面试
1.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保留或相应减少并取消招聘职位名额。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少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将在“弘德人力”公众号公布。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九)总成绩计算方式
1.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
3.考生总成绩将在“弘德人力”公众号上公布。
(十)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政审
体检合格者到其户口所在地村(社区)或上一就职单位出具本人的现实表现、政治历史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属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情况证明,应届生到其就读高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交鄂尔多斯弘德人力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荒漠草原生产生态质量技术创新孵化基地)审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
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弘德人力”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因政审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三)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试用。
(十四)劳动合同及相关待遇
应聘通过后,由鄂尔多斯市弘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试用期内发现有隐瞒病史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薪酬待遇参照旗内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人员工资标准,并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