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易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易门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公益一类,机构规格为副科级,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核定事业编制16名,实有15名。职能职责为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林业、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参与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调研和制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核查、取证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共享、归档和查询等服务;指导各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生。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易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易门县不动登记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报名之日起任为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报名时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月10日下午18:00止,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ymgtjbgs@163.com电子邮箱(材料一次完整发送,若出现二次发送时,请电话跟招聘单位联系人说明),逾期不予受理。要求:报名材料按序号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并用报考人员姓名命名文件,文件夹名格式:姓名+提前招聘易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岗位报名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四)报名材料
应聘者提供:《易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提前招聘不动产登记岗位报名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证书、所学课程成绩表、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特长、社会实践等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推荐表、成绩表和专业证明所在学校盖章有效)。
(五)报名资格初审
由招聘组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试。
七、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的构成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云人社发〔2016〕405号)要求产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八、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资格复审
确定的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易门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十一、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不在进行递补。
十二、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十三、招聘纪律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四、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和易门县自然资源局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为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玉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最新防控政策规定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玉溪市事业单位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开始,本次提前招聘自动终止。
(七)未尽事宜由易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7-4961972;
(二)监督电话:易门县纪委监委驻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点击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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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易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提前招聘不动产登记岗位报名表.docx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易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