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中共易门县委讲师团是中共易门县委宣传部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重大主题宣讲和基层理论宣讲等活动,服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进党员干部在职理论学习教育,负责“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和管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生,具体招聘专业及岗位详见《中共易门县委宣传部2023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中共易门县委讲师团理论宣讲岗位1名。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2023年1月30日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2023年1月30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易门县委宣传部邮箱:ymxcbbgs@126.com。各类材料文件名命名为:姓名+材料名,如“XXX+中共易门县委宣传部2023年提前招聘报名表”。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四)报名材料
应聘者提供《中共易门县委宣传部2023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所学课程成绩表、就读学校证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期间各类获奖证书、考级合格证书、个人简历,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五)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中共易门县委宣传部负责,采用人工审核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电话查询审查结果,如有疑问,可直接与中共易门县委宣传部联系询问。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要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九、综合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设置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综合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出现第一名面试成绩相同时,采用加试的办法,加试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初步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资格复审
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不再进行递补。
十三、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不再进行递补。
十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十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面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六、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和易门新闻网等网站和各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名称表述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玉溪市事业单位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开始,本次提前招聘自动终止。
(七)未尽事宜由中共易门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4961216
中共易门县委宣传部:0877—4966400
(二)监督电话:
易门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77—4960157
附件:
1.中共易门县委宣传部2023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中共易门县委宣传部2023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易门县委宣传部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