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无被开除、解聘等经历;
(六)有网络、计算机及文秘相关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有效期内发送报名材料到电子邮箱cnxshzlzx123@163.com,咨询电话:0577-68881070。
3.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个人生活照2张。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政审合格者按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聘用办法
体检、政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苍南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与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合同,安排到苍南县社会治理中心工作。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三)如报名人数不足1:3,则按比例核减录用人数。
(四)本次招聘实行递补制,递补对象为考试成绩合格且未录用人员,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有效期为半年(自拟聘用和递补人员公示期结束之日起算),半年内可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心党组研究同意后,递补人员通过体检、政审、公示后可予以直接聘用。
(五)被录用人员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低于两年。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苍南县社会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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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社会治理中心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