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称和人数
全县计划招聘17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村(社区)监督站工作。具体详见《惠东县专项公开招聘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任务重比较适合男性)。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从事惠州党政机关纪检监察工作1年及以上。
(六)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从事惠州党政机关纪检监察工作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详见报考指南(附件6)。
具体条件详见《惠东县专项公开招聘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和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以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受过纪律处分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惠东县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及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中共惠东县委党校2号楼1楼课室(法德讲堂旁)。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好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彩照);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由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附件3);
5.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政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6.报考承诺书(附件5);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纸质版。
8.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hdjwdfs@huidong.gov.cn:
(1)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
(2)《报考人员信息表》(附件7)
照片及邮件命名格式:岗位组+姓名(例:A001张三)。
(四)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6)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具体条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组,报考多个岗位组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考生不要轻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五)领取准考证
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惠东县人社局门户网站”)。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七、考试及相关安排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和纪检监察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惠东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4.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惠东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惠东县纪委监委、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同岗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其他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报考我县组织的乡镇事业单位从事监督站工作的有关岗位招聘。
八、体检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医疗机构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档案审核和考察
惠东县纪委监委联合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实施档案审核和考察工作。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纳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逐一进行档案审核,发现身份存疑、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二是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考察。每个考察组不少于3人组成,并如实署名出具考察报告。
十、确定岗位
经考察合格的,按每组总成绩排名先后和对应的乡镇排序依次确定本单位招聘岗位,其中岗位组代码A001第1名聘用单位为平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第2名聘用单位为平海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第3名聘用单位为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财政所、第4名聘用单位为黄埠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第5名聘用单位为高潭镇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岗位组代码A002、A003、A004以此类推。
十一、公示与聘用
对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报经惠东县专项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惠东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十二、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组岗位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
(六)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惠东县纪委监委决定,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三、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被聘用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五)招聘公告由惠东县纪委监委、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考生进入报名现场、考试等环节均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疫,必要时惠东县专项公开招聘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惠东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惠东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电话:0752-8112202。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电话:0752-8812198。
附件:附件1 惠东县专项公开招聘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惠东县专项公开招聘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