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是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该中心主要从事开展残疾人就业调查、能力评估、职业指导、就业登记与推荐;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与竞赛,建立人才库;指导残疾人创业,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用人单位提供残疾人就业安置,岗位开发和政策享受指导服务,承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抵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审核、年检、继续教育及行业管理;开展手语推广和培训;统计管理残疾人就业信息数据,开展相关信息化建设。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综合 管理 |
管理岗位 |
1 |
综合文秘、宣传、咨询、舆情管理等综合事务。 |
法学类、文学类相关专业。 本科(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专业)。 研究生(法学理论,社会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新闻学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35周岁及以下。 |
备注:1.年龄、学历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的需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未取得的不予以录取。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时至2月23日16时。
报名网址:
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
报名人员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残联所属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4日9时至2月27日9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2月28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3月1日9时至3月3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残联所属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5日9时30分。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登陆宁波市残联网站(http://www.nbcl.org.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资格复审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概括总结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宁波市残联网站(http://www.nbcl.org.cn/)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残联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招聘单位: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36号中远物流大厦2楼
咨询电话:0574--87815726
联系人:施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4319
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