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市机场迁建保障发展中心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机场迁建保障发展中心是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机场迁建军地协调、拟建新机场征地拆迁、建设管理的行政辅助和技术保障等工作,承担市机场迁建工程指挥部的其他日常事务和保障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党建工作1 |
1 |
从事交通运输行业党建综合文字工作。 |
政治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
1.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 |
党建工作2 |
1 |
从事交通运输行业党建管理工作。 |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有2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
备注:1.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3.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9时至2月27日16时。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8日9时至3月2日9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应聘人员开放。
3.查询
时间:2023年3月3日9时至16时。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栏目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8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进行缴费确认。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5日9时30分。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交通运输网站、宁波人才网另行公告,请予关注。已报名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保留至考试结束)。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面试对象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予以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应老师,电话:0574-89189042;
李老师,电话:0574-89189063。
宁波市机场迁建保障发展中心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574-89187594。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