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及录用资格。
二、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进入各环节名单、考试时间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发布。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6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分析化学、食品科学、微生物学专业,3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电话、邮寄材料或委托他人代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1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其中电子版报名时可发至ljz0771@163.com邮箱(ljz为“粮检站”中文拼音小写首写字母),2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
(2)相应的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查验后交还应聘人员。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3)有工作经历的,以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为准;
(4)在职人员(含在职在编、聘用合同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附件2)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导致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材料提交后,本单位综合部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对于含有多个培养方向的专业或者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考人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相关佐证材料方可报考,佐证材料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二)资格审核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结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中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2.考试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3.应聘人员面试当天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结束,在中心工作区域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并按1:1比例公布进入考察名单。
(四)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应聘人员相关的岗位适应性和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原则上需在应聘岗位上考察见习不少于一个月,考察见习中若出现自动放弃者,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指定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2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照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另选医疗机构进行。原则上,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等级。
(六)公示
我中心根据面试、考察、体检和实习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确定为拟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从到岗考察见习之日起计算。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821210,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771-48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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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3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