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安置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稳的原则。
二、招聘安置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93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安置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安置范围
2014年入伍,2016年退伍,按照2014年《延川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3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2名;
2015年入伍,2017年退伍,按照《延川县2015年夏秋季征兵优待政策》(延政发(2015)21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1名;
2016年入伍,2018年退伍,按照《延川县2016年夏秋季征兵优待政策》(延政发(2016)68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1名;
2018年入伍,2020年退伍,按照《延川县2018年夏秋季征兵优待政策》(延政发(2018)69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50名;
2019年入伍,2021年退伍,按照《延川县2019年夏秋
季征兵优待政策》(延政发(2019)88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39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的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安置工作由延川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安置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2月28日在延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chuan.gov.cn/)发布招聘安置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7日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报名时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退伍证》等(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报考人员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
1.笔试。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内容为两部分:①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②测试申论及写作占5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公文与学术论文写作知识等。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及处理问题能力以及人际沟通协调能力等。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延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资格复审及公示
将考察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报延安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办理相关手续及要求
1.公示期满后,将拟聘用人员报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正式聘用后继续应聘到原事业单位工作,并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精神,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招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操作程序,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招聘工作程序,各个环节都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2.延川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岗位计划表.xlsx
延川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