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调查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要求
(一)工作岗位:琼海市统计局统计调查员1名。
(二)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三)主要职责:负责统计调查工作,包括: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案的规定采集数据;熟悉和掌握调查方案、调查方法和现代化数据采集工具;指导、帮助和督促统计调查对象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调查资料;积极与调查点沟通协调,提高调查点和调查对象配合程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上报调查资料;建立和妥善保管数据采集资料档案和工作记录,并保管好调查工具;撰写月度说明和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或专项统计分析报告,并提出预测预警建议;严格遵守并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完成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统计调查工作,吃苦耐劳,熟悉当地城乡情况,能经常下乡、走访调查户、农贸市场、超市、企业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无不良记录。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经济或统计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写作功底,有驾驶执照和统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男性(由于工作特殊性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琼海市户籍,身体健康,会讲当地方言和普通话。
(六)遵守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人事回避制度的要求。
(七)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八)符合法律规定的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下午15:3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琼海市统计普查中心(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金宝莱1号馆内进200米)。
联系人:洪玉苗,联系电话:18308932682。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时须填写《统计调查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彩色免冠1寸照片。可下载用A4纸打印。
2.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直接上门递交或委托他人代交的方式,提供个人简介(或报名表)一份、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需委托他人的情况,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复印件作报名用恕不退还)。
3.应聘者认为对应聘岗位有帮助的其它材料。
四、考试及录用规则事项
(一)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择优录用:笔试分数50%加面试分数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用。
五、合同期限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后,按照《劳动法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月工资执行我单位在全省各市县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代扣。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联系人:叶吉辰,联系电话:65328778。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