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2018年小学教师招聘通告(一)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小学教师100名。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公开考试的方式,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到我区小学任教,缓解部分学校教师缺员严重的压力,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及全区义务教育均衡水平提升,推进教育强区建设。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连续在中小学校或高中任教。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为据,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4.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函授研究生学历。
5.于2017年9月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与所报考学科一致小学或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三支一扶”、大学生中西部志愿者等需同时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编在岗(含试用期)教师。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生。
3.曾受过刑事处罚;
4.曾被开除公职;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者;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
四、信息公布
2018年7月20日—8月2日,在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向社会发布。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9:00-8月7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海口市龙华区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考试报名系统”http://ks.hnrczpw.com/ks2015/loginready.asp?ksid=0f4d5651c9928098c572b47444c56a8f进行报名,逾期不受理。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的工作证明(参照附件模版)和社保缴费清单、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支一扶”和大学生中西部志愿者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含2017年9月-2018年6月劳动合同)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核验,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试综合成绩列入考察人选的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公布,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共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5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岗位职数≥10,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岗位职数<10的,按1:3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龙华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公布。
4.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二)面试
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优先入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察体检人选名单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布后,将组织考察组调阅、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资格复查;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当天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迟或缺席,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招考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以复查结果为准。为方便省外考生,可自愿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在面试完成第二天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择岗程序。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选择单位的原则,每个报考岗位均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择,如笔试成绩同分,则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议定(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若考生所选择的单位岗位已满,又不服从调配到其他单位的,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否则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调配,不服从安排的,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单位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所有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5年定点服务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任职期间必须服从学校和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十、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要求
(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区财政局、区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不收取考生报名费,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四)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随时在龙华区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上公布,请各考生登录查询。
咨询电话:
龙华区教育局:0898-66568646
投诉、举报电话:
龙华区人社局0898-66568060
龙华区教育局纪检科0898-66568633
十二、本方案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海口市龙华区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考试报名系统使用说明.pdf
附件3:海口市龙华区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