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5个岗位共9名编外人员,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需符合《计划表》相关要求。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
4.身体健康;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7.本次招聘所涉及到年龄计算,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派遣制管理。年度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编外用工薪酬约为7万元/年。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为:3月20日至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衢州市生态环境局615室(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江郎中路2号),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材料:
(1)《2023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公车驾驶员岗位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当场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若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销);若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开考比例大于1:6(不含1:6),则先采取资格比选的方式按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资格比选工作由本次编外用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公布核减(销)岗位
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进行岗位核减(销),岗位核减(销)情况将通知相应的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核减(销)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四)面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3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3)存在竞业限制规定的;(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三、纪律、监督、咨询和其他
1.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0-3089685。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0-3089685。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1.2023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wps
2.2023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