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1.取得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高校名单详见附件1)。
2.取得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中除上述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外的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3.取得QS最新发布的世界排名前300位的国外(境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引进对象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院校毕业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岗位与数量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29名(详见附件3)。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爱党爱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4.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国(境)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6.截至2023年3月20日,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为1996年3月20日(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3年3月20日(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0年3月20日(含)之后出生;
7.2023届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
8.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范围。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我区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我区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2023年度已与我区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7.在本次引进人才报名结束至办理入职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8.2023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上午9:00至3月28日下午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者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kbs.gov.cn/)飘窗【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综合岗位、财务岗位人员须服从分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材料。
报考者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4.岗位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范围,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5.报考者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凡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7.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引才部门组织实施,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报考者要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人员,应及时补充相关材料,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审查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要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证明材料将通过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原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一式三份)。
如发生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核将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复审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信息。
(三)能力测评
1.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能力测评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合作能力、应变能力等。结构化小组面试原则每3人一组,采取轮流答题、相互评论、表态回应3种方式进行测评。参加能力测评人数分组后,如余数不足3人,将抽签合并分组,合并后该组人数增为4人。
2.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准时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抽签,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考官表述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本次引进设置最低分数线,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报考者面试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对于无法确定排名顺序的人员,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通过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规定期限内无故不按时参加、无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引才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围绕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采取实地走访、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社会信用核查、违纪违法记录核查等方式进行,并综合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引进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引进情形,取消其引进资格。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或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体检和考察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综合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办理入职手续
1.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且档案审查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由区组织、人社、编制部门予以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3.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出现报考者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自愿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本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为3年,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引进的综合岗位、财务岗位人员将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分配,报考者须服从分配。服务期内不得参与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未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调离康巴什区。服务期内调离或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待遇保障
(一)引进人员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
(二)从市外引进的人才,可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要求申请安家补贴。
六、其他事宜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康巴什区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人才引进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三)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在参加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环节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四)引进工作期间有关成绩、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未尽事宜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7-8357733
监督电话:0477-85958540477-8599869
纪检监察电话:15332840222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1.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xls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中除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外的其他高校名单.xlsx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事业单位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