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共计20个(含2020年至2022年度)。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孝感市城区驻军单位。
2.招聘对象。经军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驻孝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⑤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⑥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报考条件。①孝感市市级驻军单位未就业(非在编在岗人员)的随军配偶;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③年龄45周岁及以下(截止2022年12月31日)。
3.不得报考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的;④已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编制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各驻军单位负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孝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定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院,市人事考试院根据报名结果打印准考证。
1.报名方式。在各驻军单位政治工作部门,采取现场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7日。
3.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象提供下列材料:①《孝感市随军家属专项招聘报名表》,报名时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名表(附件1.纸质一式4份,电子版1份);②军人任现岗位职务任职命令及军人证件(复印件各一式4份);③随军审批报告表(复印件一式4份);④随军家属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携带原件,复印件各一式4份);⑤随军家属身份证(携带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式4份);⑥随军家属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⑦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名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⑧团级及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公函。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作出诚信承诺。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军人贡献评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军人贡献评定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军人贡献评定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军人贡献评定*40%+面试成绩*30%。
1.笔试。笔试内容侧重基本素质和通用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孝感人事考试网公开发布。
2.军人贡献评定。军人贡献评定以档案材料为准,由军人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填写《孝感市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军人贡献评分表》(附件2.一式4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团级及以上党委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将评定结果报孝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核。计算时间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的当月月底,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参与评定,军人贡献评定成绩在孝感人事考试网公布。
3.面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的30%+军人贡献评定的40%之和进行排序,按照不超过各驻军单位招聘计划分配名额的2倍从高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不再递补。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录孝感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察、体检。
六、选岗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考生所属驻军单位的招聘计划分配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分别确定各驻军单位考生入围选岗人选。若得分并列的,然后按照军人贡献评分从高到低确定,再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还并列的协商确定,规定时限内拒绝选岗的视为主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须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直至岗位全部选完。
2.选岗工作实施。入围选岗考生不分驻军单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直至岗位全部选完。
3.反馈选岗结果。选岗完成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市人社局将选岗结果书面反馈用人单位。
七、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从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作风、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4.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从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孝感人事考试网、各驻军单位内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受聘资格。因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从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它事项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孝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孝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2—2885890 0712—2083604
0712—2702835
监督电话:0712—2280629
孝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孝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