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9:00—4月11日16:00
由应聘人员填写《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由省级及以上管理中心出具的省级专业队队员3年以上经历证明或由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专业队主教练执教2年以上经历证明扫描件及本人电子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dytxggxx@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7日11:00—4月12日16:00
市体育运动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市体育运动学校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练员应聘须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体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试卷出题、押运、阅卷等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本简章公布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测试、训练课试讲等,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本简章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尚未取得学位学历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包括国内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学校可在体检考察后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时间由学校确定)签订三方协议,考生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东营市体育局同意后,在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营市体育局、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的门户网站上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东营市体育审核同意后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3年。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网站发布。
八、其他事项
1.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体育局、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拟聘用人员为本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国内或留学回国),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按规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资料,否则不予聘用。
3.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46—838756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546—8329197(市体育局)
0546—8332632(市体育运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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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练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2.2023年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