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引进计划9人。引进职位、引进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3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附后)。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招录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须取得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
2.关于年龄要求:详见各岗位具体要求。比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直接登录(www.张家界人才在线.com)网站,在“综合申报—人才引进—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中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25日工作时间。
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及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扫描件等,报名截止前可拨打电话0744—5622617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专业要求审核原则上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是否可以报考。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因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不完善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尚未通过报考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本次招录工作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相关要求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博士研究生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直接面谈后进入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引进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网(http://wly.zjj.gov.cn/)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引进人才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并依规进行处理。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区委人才领导小组研究,统一安排到武陵源区直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统一安排到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2.津贴补贴。引进人才自正式聘用(含试用期)起,连续三年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给予4万元的安家费补贴(按3年期限分年度计发,下同),每月3000元的学位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2万元的安家费补贴,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的学位津贴。
3.公共保障。参加武陵源区人才引进面试的考生可免费游览武陵源核心景区一次(含景区门票和环保车)。引进人才发放人才绿卡,愿意来我区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符合我区调配条件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其自行负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4—5622617(区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744—5618006(区纪委监委)
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