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文秘3人、管理人员1人,各专业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有效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应核减岗位数。各专业岗位核减岗位数情况通过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及时公告。
三、招聘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均为编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1—2年,工资及福利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办法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要求;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其他要求
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情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在本市其他单位工作,未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6日上午8:00至4月12日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娄底市统计局办公室(市政府3号楼1楼3107室)
2.网络报名:可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将报考所需资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2190981970@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学校+报考岗位”。报名资料发送成功后会收到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如未收到邮箱自动回复的请与娄底市统计局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确认0738-8314973。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名材料(网络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1.报名者如实填写《娄底市统计局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等相应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网络报名的提供电子照片)。
4.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现在本市其他市单位工作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请在娄底市统计局官网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六、资格审查
报名确认截止后,由统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局纪检、办公室、普数科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统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个人的资格审核结果将以邮件或口头的方式向报名人员予以反馈。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顺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50%;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小于2:1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并通过统计官方网站及时公告。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文字材料、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统计官方网站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入围面试名单将在市统计局统计公示栏、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统计官方网站通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的占比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优先拟录高学历者;如学历相同,优先拟录理论考试成绩高者,具体情况报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时,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统计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时,依次替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十一、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娄底市统计局办公室(人事) 0738—8314973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0738—8212180
附件下载>>>
附件:1.娄底市统计局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计划数及岗位要求.docx
附件:2.娄底市统计局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娄底市统计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