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补充南宁高新区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面向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55名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校教师45名、幼儿园教师10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21名、实名编制34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报考时不指定招聘单位,报考人员须服从高新区工作安排,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具体招聘单位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确定后在公示阶段进行公示。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六)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教师资格等相关证书。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应在现场报名当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宁高新区教育部门负责解释。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有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参加过2021年、2022年南宁高新区各类招聘被列入拟聘人选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公告信息发布
1.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6日;
2.招聘简章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gxq.nanning.gov.cn/)发布。
根据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安排等实际情况举办多场考试活动,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实际通知为准,可及时从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了解最新情况。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南宁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附个人简历、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739233635@qq.com。
2.现场报名:已在网上报名人员仍需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关注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进行材料核实方可完成报名。
招聘小组按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1:2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者取消岗位招聘。
(三)笔试
招聘小组视报名情况,由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指定地点开展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招聘小组通知(电话或短信息)为准,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笔试考试总分:100分。
(四)面试
笔试后原则上从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至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者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时间视笔试结果实际情况确定,由招聘小组通知报考人员。面试形式为试讲,总分100分。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3.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订三方协议人选。
(六)签订就业协议
按各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以南宁高新区教育局名义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并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由南宁高新区考察工作小组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证书(件)原件等情况进行复查。如在考察中出现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档案查询中有影响招聘的情况,或相关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体检
考察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九)公示及聘用
从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和对应拟聘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有异议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研究是否予以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公示无异议者,呈报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审批后予以聘用。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各类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联系方式:戴老师,0771-3185216
监督电话:吴老师,0771-5816946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gxq.nanning.gov.cn/
网络投递简历邮箱:2739233635@qq.com
附件:1.南宁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南宁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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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