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所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高空作业车司机和路灯维修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数量
路灯维修人员2名,高空作业车司机1名。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业务能力好。具有电工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 身体素质好。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4. 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作风正派,有责任意识,尽职尽责。
5. 具有良好执行力,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路灯维修人员要求具备安监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证,年龄4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
2.高空作业车司机要求具备B2以上驾照(含B2驾照)和三年以上大车驾驶经验,年龄4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具备低压电工证者优先录用。
3.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工资待遇
(一)路灯维修人员工资2449元/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959元/月。
(二)高空作业车司机2566元/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053元/月。
(三)合同期间按劳动法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到防城港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所报名,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华路9号市政管理局一楼。网上报名人员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电子邮箱:fcglds@163.com),采用网上报名的人员在发送邮件成功后,拨打联系电话0770-2831586进行确认。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相关岗位技能证书(如电工证、驾照等)等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电子邮件采用电子文本和扫描件形式打包发送。
(二)面试
公示期满后(一个月),根据报名的资格审核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根据面试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选,按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
防城港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所
2018年5月28日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