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督查调研科工作人员1名。
(二)信访联席办工作人员1名。
(三)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文化程度: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性别年龄要求: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计算机操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公文写作以及一般性公文报表,中共党员或有党务及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防城港市信访局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按防城港市信访局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防城港市信访局负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防城港市信访局2021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等材料,邮寄、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防城港市信访局办公室(邮寄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马正开路市信访局;传真号码:2818192;电子邮箱:xf2822854@126.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防城港市信访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按一定比例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81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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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