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直接列为考察对象,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它资格条件。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7日后出生);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除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4月17日之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
(六)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7日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登录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教体局>公示公告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2338222/index.html)查看招聘信息,下载并填写《2023年夏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2023年夏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青年人才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后,连同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在同一页)、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往届生)等扫描件、一寸电子照片,以“姓名+所报岗位+毕业学校”打包的邮件主题格式发送到报考单位邮箱(xjzyzz2021@163.com);
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验证期内的《学籍验证报告》,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到夏津县职业中专(夏津德百温泉对过弘学楼三楼校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引才主管部门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向夏津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夏津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资格审查
2023年夏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青年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夏津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通知考生补充完整。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对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岗位,按实际审核通过人数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引进岗位类别相同的原则,可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岗位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夏津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异地评委打分方式。
2.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划定7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引进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3.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在考察前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夏津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名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按岗位要求时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有关引进事项信息将通过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夏津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点击查看具体电话
电子邮箱:xjzyzz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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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夏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青年人才岗位汇总表.pdf
2.2023年夏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pdf
3.2023年夏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青年人才诚信承诺书.pdf
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