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城市更新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后勤保障岗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有C1或以上驾照,因常有外勤作业,男性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区城市更新局公告栏公告,公告期为5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大沙地东路333号黄埔区743室区城市更新局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82116718、13760645440
2.报名须提交材料
(1)《黄埔区城市更新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
(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证书验证报告、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如本区户籍退伍军人、待业人员需提供部队复员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以供查验。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
报名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黄埔区城市更新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区城市更新局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审查后,在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考者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报考者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时考生需带上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五)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者是否有犯罪记录、学历真实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由区城市更新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1、以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则通知后一名考生参加体检,以此类推。
2、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劳动用工体检有关标准,由区城市更新局组织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1、区城市更新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给予转正。
2、录用人员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分工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
3、试用不合格或录用人员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福利待遇
按照区有关文件标准执行。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试用期满后,区城市更新局依照有关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
附件:临聘报名表.doc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