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紧缺性专业技术人员7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生或具备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经开区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招聘公告发布日起接受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24:00。
(2)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单位相应电子邮箱:jkqwjks@126.com,采用直接投递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材料
(1)《2023年无锡经开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紧缺性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1张。
(2)学历学位证书。
(3)有效二代身份证。
(4)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2.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3.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已交纳报名考试费的予以退还。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缴纳报名费100元,开考时尚未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放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
2.应聘人员考核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一致。
3.本次招聘设开考比例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区党群工作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三、招聘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考试分数将在无锡经开发布和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考察及体检
1.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2.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经开发布及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无锡经开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资格。
4.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六、递补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报区党群工作部备案。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并在无锡经开发布和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布。聘用备案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应聘人员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无锡经济开发开区纪工委:0510-80580191,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10-80580506。
九、其他
本公告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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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无锡经开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2023年无锡经开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性人才报名表.doc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