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宜专则专宜兼则兼、精干务实高效”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选用人员通过自主报名,由街道党工委组织考试选用。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扎佐街道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低保工作人员1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5.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3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本年度公务员体检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3年3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2.截至2023年3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4.被公安机关刑事打击处理过的;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涉嫌犯罪,司法机关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参与非法宗族、宗派和宗教活动或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8.参与、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挡工堵路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同等条件下,持有C2及以上驾照者优先录取。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招聘相关事项,可按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2023年4月19日9:00—2022年4月21日17:00,参与招考人员到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报名。
报名需提供资料:
1.在扎佐街道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低保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纸质档及电子档(JPG格式)。
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或者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21日下午17:00。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及公示
2023年4月22日—2023年4月25日,街道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低保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将审查结果反馈至报名人员,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五天。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测试
组织人员考察面试、计算机操作和笔试测试。考察测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其中,考察面试占50%,计算机测试占25%,笔试测试占25%。考察面试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和在工作开展中所需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解能力和宣传写作能力。计算机测试主要考察文字处理软件的应用能力,如office中word和excel的排版、制表、制图等。笔试测试主要考察对民政低保工作的了解等。考察测试时间根据工作实际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测试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将公示及考察测试结果报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并根据考察测试总分从高到低履行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工作由街道具体实施,考核录用结果最终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2)本次选用的低保工作人员报酬标准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调整。
(3)参加考试人员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或违反相关纪律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六、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纪律监督。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4)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5)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扎佐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扎佐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
0851-82352001(修文县扎佐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
0851-82332090(修文县扎佐街道纪工委办公室)
附件:扎佐街道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低保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修文县扎佐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