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托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的条件。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海洋预报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六)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
(七)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请于即日起至2023年5月5日24时将报名表及成绩单同时发送至rsc85304@nmefc.cn和nmefcrsc@163.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预报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由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面试
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预报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分为两部分,首先由应聘人员进行PPT自我陈述,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能力介绍、社会实践和工作经历等,着重介绍参与的科研工作。再由考官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结合具体岗位要求,对面试人员进行提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
(四)考察体检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预报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考察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体检或考察,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及预报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邮箱查看审查状态,了解资格审查信息。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三)请考生关注预报中心门户网站,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10572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