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高中学科教师30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4名、物理5名、化学3名、生物4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2名。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国家“双一流”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及其它省级师范院校(不含联合办学、独立学院和专升本)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普通本科及以上师范专业毕业生,有高中教师资格且与学习专业一致,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三年以上教龄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县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县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优秀教师在同等考试分数的情况下优先录用。长葛市域外公办教师须提供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允许报考证明。
四、招聘形式
公开招聘: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体检,统一录用,统一调配。
五、招聘条件
具有《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1.研究生学历的,研究生专业须与本科专业一致或相近。所学专业与报名专业一致,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4.长葛市域内公办教师、服务期内特岗及“三支一扶”教师;
5.不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后工资待遇
新招聘教师录用当年即由市委编办负责教师编制登记,工资待遇、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当月起执行。新招聘的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比照中小学一级教师八级岗位职务工资标准落实人才薪资待遇,薪级工资按工作年限正常审批。实际职称与同期新入职教师相同,通过职称评审获得。用人单位提供服务期内教师住房。
七、招聘程序
按照成立领导小组、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招聘。
(一)成立领导组织
成立长葛市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具体负责教师招聘工作。
(二)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事宜在长葛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ge.gov.cn/)和“长葛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5月5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长葛市教育体育局512会议室(长葛市东区泰山路与魏武大道交叉口西南角10号办公楼5楼512室)。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含报名表上2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在读学校学历证明;
⑥有工作经历人员需要提供的证书、证明等。
3.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审核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4.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初审合格者,根据《长葛市2023年教师招聘面试通知单领取通知》安排的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紧缺的数学、物理、地理、化学学科,不限定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设定合格线为总分的70%,达到合格线且不低于本学科应聘教师平均成绩的可以录用。
(四)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答辩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在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学科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测试等情况。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长葛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长葛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及管理
1.新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相关手续(属在编人员的,经编制、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2.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当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为6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长葛市公办中小学校以外的单位调动,不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4.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市纪委监察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招教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74—6110263。
报名咨询电话:0374—6110281。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7:30。
本次教师招聘工作的各项内容,由长葛市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长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葛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