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望城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岗位等级待被聘用者参加用人单位岗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数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长沙市望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岗位条件
1.年龄:1987年5月4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专业及学位
所有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最低学位要求为学士;报考英语、西班牙语、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为与报考岗位一致的相关专业(详见附件),参考《湖南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3.教师资格证
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层次和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含高等学校)。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4.普通话水平
报考语文岗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望城区在编教师;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在资格终审前不能取得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4.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未解除的人员;
7.有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考试形式及成绩合成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测试、试教(含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音体美岗位:先进行笔试,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0比例进入资格审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后再依笔试和专业测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从高到低排名,按1∶3比例进入试教(含面试)环节。
2.其他岗位:先进行笔试,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3比例进入资格审查、试教(含面试)环节。
(二)综合成绩合成
1.音体美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试教(含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含面试)成绩×60%。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优先;试教成绩仍相同的,增加小数位数进行排名,成绩高者优先,小数位数不予限制。
六、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中小学音体美岗位专业测试—试教(含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终审—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简章
5月4日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简章。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wangcheng.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长沙市望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栏目进入报名系统选择相应的岗位进行报名。系统报名功能于5月11日17∶00准时关闭,关闭后任何人不能再进行补报。
3.相关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简章为准。所有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红底或蓝底,JPG格式,20KB以下)。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形,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本次招聘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缴费:为确保参考率,收取考务费100元/人。报考者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入报名系统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1日17∶00。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5.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10∶00至笔试开考前(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所有岗位报考者登陆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长沙市望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栏目,输入“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打印表格栏目中的“准考证打印”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时间拟定于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考试时量等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考。如身份证遗失,只能凭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提供的在照片上盖有骑缝章的户籍证明代替,电子身份证、驾驶证等其他证件无效。
3.音体美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10的比例方可开考,其他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5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核减和取消的岗位计划另行公告。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拟定为6月5日17∶00前,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内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考生可在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含)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通过递交书面申请的形式申请查分(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申请),逾期不接受查分申请。
(四)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音体美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其他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围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入围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自行进入报名系统相应栏目打印,一式两份)及下列材料的原件: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或2023届毕业生的学籍材料③《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试教(含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试教(含面试)环节。
(五)中小学音体美岗位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具体事项等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2.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测试项目为考生报考岗位相应项目,满分为100分。
(六)试教(含面试)
1.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2.试教(含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及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普通话水平(英语、西班牙语岗位含口语)、临场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情况。试教(含面试)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相关事项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入围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复检、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4.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岗位工作实际,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相关规定,保留其体检资格一年,并与2024年新聘教师一并参加体检。
5.如体检对象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试教(含面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及资格终审
1.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含资格终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等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试教(含面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如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后放弃该岗位聘用资格,则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笔试、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音体美岗位)、试教(含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完成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
2.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拟聘人员自主选择学校(聘用学校在选岗现场公布)。
3.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相关违约责任,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违约的按照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本次招聘的教师五年内不得调离长沙市望城区教育系统。
七、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在长沙市望城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本次教师招聘的考试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音体美岗位)、试教(含面试)、成绩公布、体检、考察、聘用等事项均通过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再通过其他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资格;在资格终审及后续环节有放弃行为的,录入我区教师招聘考试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本次招聘入围试教(含面试)考生且试教(含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在后续我区校聘教师招聘工作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实行双向选择,可优先聘用为我区校聘教师。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6.本简章由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望城区教育局人事科0731—88068543
望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88081720
望城区人社局信息中心(技术支持)0731—88071233
监督电话:
望城区教育局监审法规室0731—88063561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9∶00—12∶00;13∶00-17∶00)
附件:长沙市望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