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具体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人数、要求条件和待遇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如应聘者有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等)在招聘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或者在招聘单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
(二)专业、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修读课程等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学历证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三)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其他
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雇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然后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近期电子证件照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总发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招聘岗位+姓名”。招聘单位的地址、电子邮箱以及联系电话等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
四、考试程序
(一)初审和筛选。提倡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筛选,筛选简历结束后,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电话通知参加笔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考试。本次招聘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人数1:3进行,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纳入面试人选范围。
2.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入围面试按照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政审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拟定录用人员。
五、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政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江海区政务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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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雇员招聘岗位表.xlsx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