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适岗的原则,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集中笔试、面试和复审、体检和公示等程序择优公开招聘相关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岗位5名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二)其他条件
1.性别不限,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土地和房产管理、测绘类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性格开朗,吃苦耐劳,能服从岗位调配,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
5.户籍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常住地在江北、海曙、鄞州市区范围内的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5月16日
2.报名方式:从http://www.nbjb.gov.cn/(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政务网)中的“通知公告”下载并填写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需提交材料:报名表,近期证件照(电子版),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大专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述材料打包后以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814124519@qq.com,联系电话:87388174,联系人:毛老师,周老师(联系时间:工作日08:30-11:30,14:00-17:0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果将在初审期间以电话形式通知。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不动产登记相关知识,资格初审合格后,招聘单位将题库发至报名邮箱,由考生自行查看复习。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和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人数不足1:3,则全部进入面试复审环节。招聘单位在笔试后2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结果。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地点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江北区大庆南路189号)7楼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并在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职人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出现空缺的,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招聘单位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公示无异议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印发的编制外用工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报到期限,取消录用资格。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附则
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成绩总分不满60分的直接淘汰)。
招聘单位在各阶段,将以电话(87388174)形式通知结果,未接到电话的,视为未通过,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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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