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所应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方法
1.全年接受报名,应聘者登录(https://rsgl.gxvnu.edu.cn/)进行注册,完善个人基础信息、学习经历、职称信息、工作经历后再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并对应上传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图片(持境外<含港澳台>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服务中心认证材料)。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或者是无法辨认内容的,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每个应聘者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考核方式
考试方式为综合能力考核。
试讲。由学校人事处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试讲,试讲时间为15--20分钟,试讲内容与所报岗位知识相关,试讲须使用多媒体PPT和板书辅助讲授。
综合考核。人事处牵头组织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及教学科研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五、工资待遇
(一)教授或博士
1.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人才,发给引进费25万元(签订服务期限为8年的协议后按年发放,直至发完);既是正高职称又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才,发给引进费30万元(签订服务期限为8年的协议后按年发放,直至发完);
2.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津贴(人民币,税前):博士+教授1200元/月;博士1000元/月;教授1000元/月;
3.工资按校内同级别教师工资待遇标准发放。
(二)副教授
工资按校内同级别教师工资待遇标准发放。
人事处咨询电话:0771-327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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