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应聘人员本人具有镇江市户籍;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京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附件1),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镇江市京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镇江市丁卯桥路399号11楼1108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京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编外用工报名表》1份(附件2),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京口经开区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现场告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
(二)考试时间: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3个工作日内在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kou.gov.cn)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0872707(京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监督投诉电话:0511—80872730(京口经济开发区纪工委)、0511—80859057(京口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此公告由京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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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