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
此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招聘单位、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等详见《2023年隆回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6.隆回县内在编人员、2023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生、服务期内特岗人员和“三支一扶”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记录期内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入围后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分类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由毕业院校开具证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2023年隆回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隆回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4日至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栋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当场采集报考者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资料并按此顺序整理:
①《2023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半年内)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不得使用美颜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及姓名);
4.相关要求:
①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需注明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②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③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面试程序。
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⑤报考者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并在报名时作出书面承诺。
(三)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1.笔试内容。管理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术岗位考相关的专业知识,各个招聘岗位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和公告通知。
3.笔试时查验考生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考生应及时登录隆回县人民政府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采取百分制计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名次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面试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隆回县人民政府网公告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必须参加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环节方能合成有效成绩,任何一项缺考均视为自动弃考,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者,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仍相同者,以年龄大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优先。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隆回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入围人员必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体检通知单原件,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六)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作出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审核后将在隆回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经查证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程序安排、成绩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注意事项和要求等,都将在隆回县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和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五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四、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相关事项
1.《岗位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且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招聘范围中邵阳市、隆回县均指本人户籍所在地。
2.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同一岗位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其他阶段不递补。
3.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未尽事宜,由2023年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监督举报电话
隆回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系统纪检监察组:0739-8187708。
7.咨询电话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9-8156277。
附件:
1.附件12023年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2.附件22023年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