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胜山镇卫生院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2名,其中财务科工作人员1名、检验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服从上级安排。
2、慈溪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和沟通能力。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5、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1)财务科工作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职称。
(2)检验科工作人员。要求: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检验士资格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 日-17 日, 上午7:30-11:0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胜山镇卫生院前三楼315办公室。
3、报名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提交贴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的报名表。
4、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认定。财务科工作人员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计划取消;检验科工作人员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及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笔试合格人员中,前三名者进入面试(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折合总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列前。
2、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本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而空缺的名额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待遇按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58990939 联系人:成女士
慈溪市胜山镇卫生院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