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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23-05-19 18:00:58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计划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23人,现将滨州市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6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至6月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bzjsxy.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6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至6月8日16:00

  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至6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程序见附件2。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简章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两部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3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提交。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由滨州市技师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2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七、考察体检

  滨州市技师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滨州市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滨州市技师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滨州市技师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由滨州市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43-23015382616757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监督电话:0543-2605273

附件1:202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2023.5.18).xls

附件2:202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滨州市技师学院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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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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