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公安局光明轨道交通派出所2023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十八周岁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
5.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所列的资格条件及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6.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7.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9.曾为深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劳务派遣人员或临聘人员,主动辞职且离职时间未满六个月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日,报名时间截至6月2日17:00。
(二)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公安局光明轨道交通派出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原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3);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4.学历证书复印件(有学位证书可一并提供);
5.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上电子认证);
6.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1918944147@qq.com,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编码+姓名”;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资料均不受理。
2.报名咨询:黄先生,联系电话:15814480282,曾小姐,13580289118;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四)注意事项
1.《深圳市公安局光明轨道交通派出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任职回避承诺书等报名材料必须手写签名。
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5月26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4.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2023年5月2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对报名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将于2023年6月6日前通知。审核不通过的,不予通知。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内容
(一)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限100分钟。考试结束后将根据成绩排名择优入围体能测评,按岗位聘用人数1:5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入围者出现分数相同情况,则该分数所有同分者均视为入围。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参照《深圳市公安局辅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参加体能测评且达标后,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体能测评达标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各占50%)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深圳市公安局光明轨道交通派出所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将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进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放弃或不合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公安局光明轨道交通派出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轨道交通派出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公安局光明轨道交通派出所2023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