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专业类别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儿科医师 |
5 |
临床医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临床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 3、中、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 |
妇产科医师 |
5 |
临床医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临床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 3、中、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 |
眼、耳鼻喉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临床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口腔科医师 |
2 |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临床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皮肤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美容技术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临床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3、具有从事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者优先。 |
护士 |
7 |
护理学、助产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18-30周岁 |
1、持有护士执业证者优先; 2、助产士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证者优先; 3、熟悉掌握护理日常工作; 4、身高要求在157cm以上。 |
检验师 |
1 |
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具有检验资格证书; 2、能立即上岗者优先; |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
2.报名方式: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东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2)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满前,经单位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资政策规定享受相应职称资格的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770-7683358联系人:杨家贤
电子邮箱:dxfy003@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东兴市兴东路253号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505室)(邮编:538100)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东兴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东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