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满足我院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2023年保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忠诚党的医学事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为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专业审核以毕业证所标注专业为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一般为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
8.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2023年保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9.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情形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在保定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保定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信息并手签名,进行扫描;还需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电子照片命名为身份证号码加姓名);《诚信承诺书》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材料;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如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出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应聘人员将以上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形成压缩包,以姓名加报考岗位名称命名,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crrsk@163.com。
(2)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期限内,携带网上报名要求提交的材料,到保定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进行报名。
报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东路608号保定市人民医院行政楼311室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312-5888115、0312-5888102。
2. 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9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6月3日12:00。
3.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保定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023年保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报名。
(3)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名承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或个人提交材料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4)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因报名后需审核相关资料,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6)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预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地点、要求,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不再单独电话通知,未通过审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时间:2023年6月24日。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2.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3.本次招聘设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的确定方法为: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成绩的60%。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达不到比例的,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5.注意事项:
(1)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关注保定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及考试必需用具。
(3)书籍、存储、计算设备、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不得带入,否则视为违规,取消考试资格。
(4)应聘人员应按时到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5)2023年7月10日前,在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6)应聘人员可通过拨打电话0312-5888115、0312-5888102查询个人成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保定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及《2023年保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请考生关注保定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1.面试方法:本次面试全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10分钟,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2.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临时抽调。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
3.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个人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低于合格分数线或缺考者,不计总成绩。
(六)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原则为:《2023年保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原则: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面试结束两天后在保定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医院。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要注意保持通信联络的畅通,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最晚10个工作日内需按医院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任职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和管理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办公地点和保定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的;公示后因考生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有效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原则同优先进入体检原则掌握。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医院适时通知拟聘人员报到上岗,应聘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把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定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二)医院将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在公开招聘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保定市人社局《保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咨询电话: 保定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 0312-5888115 0312-5888102
监督电话:保定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0312-5888125
附件:1.《2023年保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保定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保定市人民医院
2023年5月23日